扬州市限价房交易有什么要求,五年内限价房可以转入吗,交易有什么要求?本地宝小编一一为你解答。

交易条件

限价商品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,不得上市交易,可转让给他人。

限价房转让及交易

限价房转让


【资料图】

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回购,经审查同意的,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,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。

限价房交易

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,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,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20%,作为政府非税收入上缴财政。

办理地址

扬州市邗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
地址:邗江区百祥路37号

电话:(0514)87874793

宝应县房产管理局

地址:安宜北路21号

电话:(0514)88259019

高邮市房产管理局

地址:海潮东路028

电话:(0514)84648897

扬州限价房相关机构一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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